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也不知道打從何時開始,陸陸續續爆出了三軍軍隊軍紀渙散、人民保母知法犯法涉及弊案、公職人員公私不分等紀律蕩然、明知故犯等違法情事,斗大標題莫如:浪費公幣忘了納稅人的辛苦、不像話、不可原諒等斥責文字,相信看到、聽到報章媒體的讀者一定「看不下去」,或許也跟著罵上兩句,一起「唾棄」、「責備」這些失職、違法的「滋事份子」。

 

傳道書一章9節:「已有的事後必再有;已行的事後必再行。日光之下並無新事。」主耶穌也說:「因為掩藏的事,沒有不顯出來的;隱瞞的事,沒有不露出來的。(馬可福音四章22節)」。這是我們看到社會亂象最常引用的經文,然後儆醒、勸勉:沒什麼事瞞的過上帝的,舉頭三尺有上帝,別忘了「有一位神」。

 

除此之外,筆者深深認為我們除了檢討別人之外,是否也看見自己的罪性所引發的惡,讓我們也跟這個世界的人一樣,不認罪、死不認錯、自我感覺良好。當我們看見別人的惡、犯錯時,我們是否也有好好的省思信仰上,是否也犯了罪,還記得我們都是罪人,違背神的、旨意、命令、誡命、教導與吩咐,任意妄為、胡作非為?真的要儆醒,因為,或許下一個就是我們。

 

上帝的話是人生試金石,是指南針,不是僅作參考;舉例來說:我們是否守十誡、守十一、敬畏神、禮拜聚會準時、常讀經常禱告常服事傳福音、不論斷、彼此相愛、彼此饒恕……馬太福音五-七章耶穌的登山寶訓我們是否努力遵行了?當我們在說別人不盡忠、不盡責、胡搞瞎攪之時,我們是否也有盡到基督徒的本分?還是也效法世界:「菸酒賭毒樣樣都來、家暴、同居、外遇、墮胎,不爽也送你一桶汽油和番仔火」忘了末後眾人都要在審判台前向上帝交帳?道理人人都懂,真理卻需要用生命去付諸實踐。

 

近年來基督教信仰在基督徒的生命中影響力似乎越來越少,基督徒兄弟姊妹或是牧者同工的負面見證時有耳聞,深盼弟兄姊妹多親近神,並將看見的事引以為鑑,成為光成為鹽,活出神的榮耀,因為,或許下一個就是我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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